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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方式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非原创(法律快车)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量:0

导读:

合同解除方式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了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的条件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等。

  合同解除方式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了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的条件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等。


  一、合同解除方式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合同解除方式是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了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三、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能溯及既往

  法律快车提醒您,解除合同的效力是不能溯及既往的,除非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1.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其法律后果在于是否恢复原状。恢复原状固然可以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但无需恢复原状也可以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

  2.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还应兼顾整个社会利益。恢复原状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尽管这种费用支出由违约方承担,但毕竟是社会财富的浪费。

  3.诸如租赁、借贷等合同,解除后是不能有溯及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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